2025-01-16 20:54:43
动用的批准权限如下:一般勤务: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,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。执行抢险救灾任务:由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批准,县(市、区)人武部报军分区备案。平息动乱、暴乱或严重骚乱任务:携带枪支等武器的,由省委、省人民政府共同批准,并报军区和总参谋部备案。参加民兵组织:人员可到户口所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