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责任追究包括哪些
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1-13 09:25:55
直接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:
直接违反有关党内法规、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的
领导干部或其下属人员直接违反相关规定,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授意、指使、强令、纵容、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党内法规、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的
领导干部若通过授意、指使、强令、纵容或包庇的方式导致下属违反规定,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,造成公共资金、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
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,若表现不坚决、不全面或不到位,并因此导致重大损失或损害,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
领导干部或其下属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,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失职、渎职的行为
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若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,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
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行为外,若存在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,也需承担直接责任。
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冒险作业
因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等行为造成的事故,需追究当事者的直接责任。
玩忽职守,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
因玩忽职守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,需追究当事者的直接责任。
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
因未按要求配备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造成的事故,需追究当事者的直接责任。
发现事故隐患、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、不积极处理
若在发现事故隐患或危险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不积极处理,导致事故发生的,需追究当事者的直接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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