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才算立案
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4-12-31 20:04:24
立案通常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自首或自诉人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后,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,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。具体到立案的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立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有犯罪事实存在:
这意味着必须客观上有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发生,并且该行为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。
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:
即使存在犯罪事实,如果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、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、被告人已经死亡,或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,则不能立案。
立案后,一般会由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,或者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。对于报案者来说,收到“立案通知书”是立案的正式标志。如果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,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,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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