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需要市政配套费
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1-13 05:54:26
需要缴纳市政配套费的项目包括:
工业、民用、公共建筑等项目
在城市(含县城、建制镇)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、扩建的工业、民用、公共建筑等项目,均需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。
地下车库项目
单独办理的“地下车库”项目按“地下车库”征收基数计征配套费;
“地下车库”与“主体”一同办理手续的项目,不拆分地下部分的面积,按“主体”项目类别计征配套费。
特定建设项目
军队(武警)营房(不含家属宿舍)及军事设施;
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;
社会福利机构,体育健身设施,用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建筑。
其他项目
除上述免缴项目外,其他项目均不得减免,也不得采取缓缴、欠缴等方式变相减免配套费。
市政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工程和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维护,包括城市道路、桥梁、给排水、污水处理、园林绿化、路灯、环境卫生、公共交通、燃气、集中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。
建议在具体项目中,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,确认是否需要缴纳市政配套费,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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