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供暖要求达到多少
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1-31 22:49:21
青岛市供暖要求如下:
居民住宅室温:
不得低于18℃。
厨房内温度:
不得低于10℃。
特殊情况:
如果连续三天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℃,或者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等特殊情况,供热单位应当提前供暖或者延长供暖时间。
建议:
居民在冬季应关注室内温度,确保其不低于18℃,以保证舒适的居住环境。
如果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,建议及时联系所属的供暖单位进行投诉和检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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